
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盛康优配,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东兴国民村镇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,被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罚 款 31.11 万元。
刘某零(时任东兴国民村镇银行副行长)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,被罚款 2.17 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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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李琳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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